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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4-0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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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莹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乱投诉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乱投诉属于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仓山区房管局将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征收企业相关活动监管力度。如发现存在恶意竞争和投诉行为,将积极移送有关部门;同时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解决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乱投诉问题的建议,欢迎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