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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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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陈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仓山区公共停车场及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因地制宜”,通过属地镇街及社区共治、政策支持多方协作,既能缓解充电难题,也能促进小区绿色转型。 

  我局要求物业企业要积极配合属地镇街及社区做好宣传新能源车政策和普及充电桩安全性知识。物业企业配合属地镇街、社区征询业主意见是否需增设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对同意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在进行老旧小区整治项目过程中,我局按照供电局装充电桩的要求在小区进行设计规划时都有预留相应的位置来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