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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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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华、邹文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湖花园小区老旧改造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湖花园老旧小区属于社区托管小区,已经于2014年进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针对小区管道和化粪池老化严重,低楼层住户发生下水道反涌,马桶堵塞等问题,我局根据区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通知各镇街,要求其必须按照区政府的会议精神,小区每年至少完成两次化粪池清掏工作。 

  对于小区内的管道及化粪池老化严重的问题,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小区内公共部分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都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改造。由所属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是否愿意启动维修资金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或通过业主自筹资金的方式或使用小区的公共收益资金来解决小区管道老化等问题,区房管局会积极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保障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 

  2023年三叉街街道有计划将高湖花园再次纳入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对小区的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后因连江南路施工等原因从整治计划中移出。2025年仓山区无老旧小区整治项目计划。根据旧住宅小区整治的申报流程:由业主依法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参加旧住宅小区整治后,再表决确定的小区业主代表向所在街(镇)和村(居)委民委员会自愿申报改造,承诺自愿支持小区改造,接受物业长效管理、缴纳物业费、拆除违章建筑,并就小区内公共资源利用等达成一致意向,向属地所属社区申报。所属社区向所属镇街申报,镇街根据财政状况合理安排后,向区房管局申报,区房管局向区政府申报,区政府向市政府申报。建议由属地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同意后由属地社区按照流程进行申报,争取将高湖花园小区尽快纳入仓山区2026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