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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40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4-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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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福州老旧社区改造与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仓山区从2012年开始每年对符合整治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 

  1、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针对老旧小区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的整治及提升,整治内容包括小区绿化及绿化带补植、路面硬化及修复、雨污管网的整治、安装路灯、监控系统等及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等。 

  2、老旧小区整治后由属地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选择聘请专业化物业企业管理、业主自治、社区代管三种管理模式之一对综合整治过后的老旧小区进行长效管理。2015年,区房管局制定《仓山区老旧小区规范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同意于当年开始实施,要求各镇街成立宜家物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尚未实行专业物业企业管理或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服务管理,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安防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服务,并对服务标准予以明确。 

  3、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小区内公共部分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都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改造。由所属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是否愿意启动维修资金或通过业主自筹资金的方式或使用小区的公共收益资金进行小区基础设施设备的改造。 

  通过老旧小区整治,以保障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4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