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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4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4-1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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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英委员: 

  您提出的《老旧小区承载着居民的生活回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小区基础设施存在诸多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仓山区从2012年开始每年对符合整治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 

  一、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针对老旧小区要完善基础设施配建,配备微型消防站和地面消防栓;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管网破损问题进行管网修复;对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安装简易喷淋系统装置。 

  二、为避免重复施工,在开展小区整治过程中,属地镇街邀请消防部门参与,经实地勘测,前期阶段,通过征集业主意见并将业主的建议化为设计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整治期间,属地镇街、社区协调业主相关诉求,整治后加强长效管理,保持整治效果。 

  三、对于小区消防设施严重受损的小区可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小区内公共部分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都可以使用维修资金,故公共部位的管道漏水及房屋开裂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改造。由所属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是否愿意启动维修资金或通过业主自筹资金的方式或使用小区的公共收益资金维修小区消防设施等问题,区房管局会积极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四、由属地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选择聘请专业化物业企业管理、业主自治、社区代管三种管理模式之一对综合整治过后的老旧小区进行长效管理。2015年,区房管局制定《仓山区老旧小区规范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同意于当年开始实施,要求各镇街成立宜家物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尚未实行专业物业企业管理或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服务管理,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安防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服务,并对服务标准予以明确。 

  通过对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提升,保障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4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