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我省发布高招工作实施细则等

下月3日至6日 考生签领准考证
来源:福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22-05-24 14:53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今年高考时间、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作了详细说明。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考生须于6月3日至6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并提交《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知》和《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接受福建健康码核验。

  6月6日前,考点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以及疫情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按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确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和军队院校招生录取依据。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另行公布。

  高考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