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福州最新通知!4月12日起,调整五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
为积极稳妥理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序疏导缓解居民气价倒挂现象,3月14日,福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福州市五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具体如下
01 调整价格
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现行3.16元/立方米调整为3.61元/立方米。各阶梯气价仍按1:1.2:1.5的比例相应调整。(福清市、闽侯县可参照执行。)
02 调整时间
自2024年4月12日起执行。
03 优惠措施
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等人员家庭,用气价格仍按原标准3.16元/立方米执行。
通知要求
各燃气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抄表、清算衔接和价费公示,积极受理困难群众优惠减免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力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