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精神,现将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要求的养老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1.仓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国德老年康养中心;地址:仓山区建新镇花溪南路66号;联系人:林伟 63393333 ;收费标准:3884元/月。
2.仓山区金秋老人院;地址: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47号;联系人:高庆华 83712006 ;收费标准:3884元/月。
3.仓山区百龄安养院;地址:仓山区临江街道太平巷34号;联系人:王日根 83727111 ;收费标准:3884元/月。
4.仓山区舒逸养老院;地址:仓山区螺洲镇杜园村杜园250-1号;联系人:黄澜 88380777 ;收费标准:3884元/月。
5.仓山区福海老龄公寓;地址:仓山区阳岐路66号第2幢;联系人:杨宝顺 83513387 ;收费标准:3884元/月。
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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