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仓山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体检公告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9-01-10 18:0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组综〔201843号)文件精神,经初步资格审查、笔试环节确定了入围体检的第一批考生,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岗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

  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考生于当天早上6:30前到仓山区政府机关大院正门口(闽江大道236号)集合。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根据《公告》要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男:364元;女:436元)由考生自理,并请以现金的方式准备好。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签到,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到达指定医院后,考生在带队工作人员和指定医务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进行体检。

  3、体检时考生家属、朋友等人员不得跟随。考生体检全过程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如有违反,按违纪处理。

  4、体检涉及视力检查,请近视的受检者务必随带自用眼镜。

  5、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向仓山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办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书面申请延期体检,由仓山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办与考生确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6、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并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时保持空腹。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体检当天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办沟通或电话联系。(83135565、83135597)

  附件:2018仓山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入围体检名单

 

  仓山区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