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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仓山区总工会 发布时间: 2019-06-2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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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1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总工会党组反馈意见后,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总工会党组专门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谢传宏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干部职工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林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 针对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点对点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35条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同时,把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时间进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

  坚持巡察整改推进周报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党组书记也多次听取整改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推进了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从源头防范治理,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全面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修订完善《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并下发各科室,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强化党组的领导职能和领导责任,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有效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行。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现已对事业干部王茸进行批评教育,后期将继续深入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职工、工作作风懈怠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切实转变作风,持续提振工会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不够得力的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服务机制和手段,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在职工需求上下功夫,加大投入,直接深入一线,直接与普通职工群众打交道,掌握第一手资料,重视基层工会工作,全面知民情、察民意,有效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进一步关注职工创业创新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职工在金融服务、创业培训、职工帮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4.关于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突破思维定式,创新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求各科室主动适应新时期工会发展的新要求、新变化,对于需要大胆探索的事项,要求干部职工不局限于老思维、老观念,鼓励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优秀经验典型。

  (二)思想教育缺位,意识形态引领不全面方面

  1.关于对待中心组学习不严肃的问题

  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理念,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法规法纪,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杜绝抄袭造假现象的发生。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认真的问题

  认真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大区总工会干部职工学习力度,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积极组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干部上党课,让干部职工对应知应会内容能够熟练掌握,及时提交总结报告。

  3.关于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

  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教育和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公文应用培训,专门学习公文处理的经验和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党组会议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统一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与本会工作,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

  (三)党的组织建设弱化,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提高认识,明确三个“同样重要”,坚持抓业务与抓党建并重,强化没有离开党建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党建。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班子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党建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2.关于“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问题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实践性;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做好学习记录;加强青年党员、流动党员、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创新开展组织生活、组织活动的方式和载体,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提高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

  3.关于未按规定交纳党费的问题

  自2018年10月起,已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

  4.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关于在仓山区总工会内加挂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的批复》(仓委编[2007]9号),同意在仓山区总工会内加挂经审办牌子。编外人员倪青鸿已于2018年9月离职,区总工会现无经审办主任。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时,一定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考核、确定人选、个人事项审查、党组集体研究、公示、备案等组织程序,将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求真务实、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出来,保证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乏力方面

  1.关于改进会风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开展会风问题专项清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责令有关人员据实作出说明。2014年召开劳模工作会,会议费系参照《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仓财办[2014]13号)标准开支餐费1944元。2015年系参照《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仓财办[2014]13号)标准召开会议,支出4827元(其中包括区属困难企业部署会1108元、工会专干工作会及劳模筹备会1897元、劳模协会理事会议1062元、书画摄影协会筹备会760元)。现金发放为慰问区属困难企业工会留守职工3300元。按照上级工会任务要求,对完成任务的基层工会刊物征订与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工作人员的表彰补助11635元(对象均为基层工作人员)。今后,总工会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目前已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超标准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的坚决不予报销。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三是节约会议成本,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借召开会议之名大吃大喝和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消费娱乐、旅游观光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区总工会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交至区政府,车改后我会已无公务用车,现按规定发放车补,如遇用车将按规定向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请。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对存在廉洁风险项目的监督。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倪青鸿、牟红霞、李楠、林雪云四位编外职工均已离职,当时发放高温补贴系四人均有在高温时期下企业进行走访摸底统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杜绝相同情况的发生。

  (五)纪律建设有待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未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2018年已做到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将进一步做到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会议质量,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走过场。

  2.关于未按规定召开党支部会议的问题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会议,以学习党章党规、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由办公室牵头开展“三查”,即查设备、查记录、查遗漏。根据检查结果,安排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了检修;围绕内部管理,重申考勤纪律,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明确考勤管理责任,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纪律日常统计,并备注未签到人员名单和事由;严肃工作纪律,在规范考勤制度的同时,要求全会工作人员严守上班纪律,上班期间不得关门办公,不得从事炒股、打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同时,工作日外出实行报告制度。除一般事假按会内部管理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工作日下乡、开会或因事情紧急临时外出的一律实行报告制度。

  4.关于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力,对下属劳模协会经费使用、管理、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开展专项清查,责令有关人员据实作出说明。针对劳模协会会议费、活动费违规使用旅行社发票报销的问题,根据福建省旅游局、福建省财政厅等5单位《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服务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可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服务,自发布之日2013年3月6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由于劳模协会对文件理解不够透彻,造成2015年12月和2016年3月依旧使用旅行社发票报销。目前已严格按照会议、活动报销有关规定落实,今后将加强组织有关文件的学习,加强监管力度,杜绝相同现象的发生。针对未跟踪监督下拨款项的问题,查阅《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在我市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开展“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的意见》(榕委组综[2013]29号)等相关文件,联系永泰葛岭镇溪西村委会对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说明。经核实,由于2014年至2017年初该村无发展重大项目,该资金一直存放于村账户。后该村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村民生活水平,2017年7月份,在当时驻村书记王靖夷同志多方协调和推动下,于2017年11月开始建设村福民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总造价约200万元,该项目于2018年1月份完工,并与当月将工程款支付给中标方:福建省汇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包括该笔10万元帮扶资金。

  二是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超标准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的坚决不予报销。

  三是要求经审会和财务科室充分发挥作用,扎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要求及工会相关活动规定,做好资金跟踪管理工作。将于5月底组织对区总工会2018年度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确保各项经费合法合规使用,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透明化。

  (六)履行主体责任缺位,廉政防控意识不强,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做到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头。

  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全面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明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区总工会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进行谈心谈话,认真做好谈话方案,谈话内容有针对性,指定专人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3.关于抓廉政制度建设力度不严不实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抓廉政制度建设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修订完善廉洁从政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存档到位,避免出现材料丢失情况。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政纪条规,通过每月例会开展廉政党课活动,观看《特别追踪》等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学习,多形式地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寓教于行,杜绝走过场,让全体干部职工自己观景思廉,得到思想、心灵上的熏陶。

  5.关于抓整改促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加大整改力度,坚持把抓落实作为一种政治自觉、能力要求,严肃对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切实做到有问题有整改,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够,部分人员对自我廉政风险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从业务流程、活动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及时整改。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仓山区总工会依法设立独立核算的基本账户,今后工作中应把财政预算经费全口径纳入核算管理。区总工会财政预算内资金对口仓山区兴业银行,2014年,经区财政审核允许,区总工会财务人员洪亮在兴业银行开立个人卡,用于日常办公及相关费用的现金支出。省级农民劳模潘大华应领的780元津贴是通过洪亮同志的个人卡,在区财政报领后提取现金由区劳模办发放给劳模(现金发放上半年劳模荣誉津贴,附花名册)。该个人卡2014年经手的其他相关费用,均是日常办公支出及相关人员支出(现金发放,且经过财政审核),2015年该卡已停止使用。

  今后,总工会将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对有关文件的学习,明确审批程序,强化对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坚决不予报销。

  8.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支付临聘人员工资的问题

  根据2012年度、2015年度《关于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2012]232号和[2015]181号)文件精神,临聘人员经费从区总工会经费中列支,故可使用工会经费支付临聘人员工资。我会现已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加班审批流程,写明具体加班日期事由。

  9.关于物品的采购、发放、领用不规范的问题

  开展送清凉工作,在购买慰问品时是整箱性购买,而慰问职工时需拆箱重新组合发放,故在购买票据上会出现“份”、“箱”等字眼,2018后已改正,注明规格型号。2014年开展送清凉工作,购买蜂蜜1680瓶,防暑茶叶1680份(每份两袋)。经对原始凭证重新核实,当年度高温送清凉共计对基层发放蜂蜜、防暑茶叶1680份(其中一份慰问品含蜂蜜一瓶、防暑茶叶两袋)。菊花茶、茉莉花茶等绿茶属于防暑降温茶的范围,区总工会按上级部署要求开展送清凉工作,购买茉莉花茶为降温茶,故商品名为茶叶。2014年发放送清凉慰问品时,以集中发放、基层签领的方式开展,以职工签字为准。区总经办人、证明人未在签领单上签字系审核人员的工作失误,2016年后已改正。区总工会在开展送清凉慰问工作时,是以走访慰问和集中慰问两种方式开展,2014年以集中慰问的方式开展,只有职工个人签字,2016年后已改正。按上级要求,集中慰问以个人签字为准,走访慰问以单位盖章、经办签领为准。

  今后,总工会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商家选择、多方询价、物品采买、签到领用等工作,确保手续规范、齐全。

  10.关于工会会员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经核实,参加市总工会各类活动的人员均是我区所辖一线职工人员。今后,一方面,总工会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财会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明确审批程序,强化对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报销有关规定落实,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坚决不予报销;另一方面,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督查力度,确保工会经费规范使用。认真贯彻省纪委“1+X”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及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纪委、监委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做好本级工会及下管一级工会组织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每季度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开展抽查,如发现有关工会组织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情况的,将据实上报区纪委、监委和市总工会,确保有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落实。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总工会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持续提升全会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会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我会创新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47280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综合办公楼6层610室,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csqzgh@126.com。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党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