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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19-10-1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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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区巡察工作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区委第四巡察组定于201910月起,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赵乐际来闽调研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深化政治巡察,落深落细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五个紧扣、五个推进”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不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不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不力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为开启新时代新仓山建设新征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方式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通过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向在押人员和留置对象询问情况,查询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根据需要“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若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对巡察工作有意见建议等,可直接向区委第四巡察组反映。

    巡察组联系电话:18120972512

    邮政信箱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仓山区政府大门右侧铁栏杆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仓山区委第四巡察组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