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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袁椿宏等两人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0-09-2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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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袁椿宏,男,身份证号码:350823199609******;户籍所在地:福建省上杭县;人员类别: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光致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环路6号附属楼202;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袁椿宏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申请人欧宇帆,男,身份证号码:350102199111******;户籍所在地:福州市鼓楼区;人员类别: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信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桔园三路39号金海岸领秀苑2号楼1层11店面,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就业失业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欧宇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70796。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17。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