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人社〔2021〕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内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组织: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4号)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组织部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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