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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1-12-2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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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近期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对第四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政务新媒体平台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情况

1.网站信息发布情况。2021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612条。根据《仓山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每月发布信息应达到10条及以上。其中,13个镇街做的较好的有:临江街道、东升街道、仓前街道、城门镇;发布数量未达到每月信息发布要求的有:金山街道、建新镇、上渡街道(详见附件1)。22个区直信息公开部门中做的较好的有:人社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发布数量未达到每月信息发布要求的有农业农村局工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详见附件2)

2.网站栏目更新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中下述维护的栏目信息还需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栏目、重点领域栏目,请相关区直部门按照要求加大维护更新力度。

3.存在问题。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多次通知拟发布信息经网站后台TRS系统“检测错字”自查后方可发布,但仍有部分单位在信息内容审核方面仍不到位,如区审计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错误表述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

    二、政务新媒体平台维护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政务新媒体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2周内无更新、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等任意一种情况,即单项否决,该政务新媒体平台即判定为不合格。

季度我区登记在册的21个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详见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第季度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季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的有:仓山镇、上渡街道、商务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及质量各单位要根据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分工表要求常态化更新栏目信息,切实提高信息质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信息发布必须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TRS系统错字检测功能,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将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数。

要加强解读文件配套发布工作。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要挖掘本单位发布的以及本单位起草由区政府、区政府办印发的文件,并制作相应的政策解读。同时,电子监察系统将于1月1日对政策解读发布情况进行监察,采集各单位解读与文件是否同步发布(文字解读应与文件同天上网)、解读与政策是否建立双向关联,各单位在发布解读后要再次检查解读发布时间以及解读是否能够与原文件双向关联。

三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对年报格式进行了修订,在文字内容、数据项目以及口径统计方面作了调整,相关的文件已在中国政府网发布。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年报的编写工作,了解新修改内容,确保年报数据报得准、可核查,进一步提高年报编制质量,并于1月14日前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年度报告,否则将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数。

要进一步排查本单位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各单位提高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意识,如有新增或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向第一时间向区大数据中心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填写福州市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4)报送至区大数据服务中心1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zcsszb@163.com。若存在政务新媒体平台未备案、未关停或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情况,区效能办将对单位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员予以严肃追责。同时我办将予以通报,通报结果将直接影响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成绩

要进一步加强网站自查整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抓紧完善指标要求信息,并将书面整改报告于1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区大数据服务中心118办公室

专此通报

 

附件:1.季度镇街区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2.季度区直部门区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3.第四季度仓山区政务新媒体考核情况

4.福州市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登记表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