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综治办〔2017〕60号)文件规定,经个人调解工作室提出申请,我局提出初审意见,区政法委审核后,现将我区拟命名庄美调解工作室为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2日
如对该调解室申报“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仓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
公示电话:83139753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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