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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节期间仓山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申请报名公告

来源:仓山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2-01-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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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春节期间仓山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网点

  区烟花办根据各镇街报送的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联合现场核查,2022年春节期间将在城门镇、盖山镇、螺洲镇、建新镇、仓山镇、金山街道、上渡街道、临江街道、三叉街街道各设置一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2、报名地点:申请经营网点所在镇、街道应急管理办。

  三、报名人员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个人信用正常的自然人;

  2、身份证、户籍在仓山区且有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本人私有房产(产权证上配偶或本人均可,拆迁协议原件予以受理);

  3、同户人员限报一人,且只能报本区公布的一个零售网点,凡弄虚作假、重复报名、一户多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私有房屋产权证(与户口簿地址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必须是主要负责人并自带一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

  4、本人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2张;

  5、个人征信报告。

  五、网点资格认定

  1、网点资格认定工作由相关镇街另行通知;

  2、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3、网点经营者确定后,必须由本人进行经营,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转租、转借、转售经营许可,严禁擅自移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禁销售超目录清单范围的烟花爆竹,一旦检查发现有违反以上行为,立即取消经营许可,并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仓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