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山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区人才发展公司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人才公寓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受理工作。截止3月17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47人,通过电话沟通后,有24人自愿放弃本次申报资格,最终申报人数为23人。现将符合且最终申报仓山区人才公寓的保障对象资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3.24-2023.3.30。
公示受理方式: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仓山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83570796;地址:福州市下渡街道美墩苑3号楼515室,邮编:350007。
附件: 2023年第一批仓山区人才公寓保障对象资格公示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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