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开)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6-19 16: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4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近2个月的集中巡察,12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定整改方案 

  局党组高度重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区房管局党组落实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制定《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房管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 

  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具体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提出4个方面1528个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室,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压实责任分工,有序推动整改 

  局党组每周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每周向党组汇报整改情况,党组会议每周对前一周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阶段整改工作进行指导,从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从分管领导到科室,强化长效机制建立,层层抓落实,层层抓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截至目前,完善相关制度2项,积极向区委巡察汇报整改工作情况,积极征求区委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房源调配管理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 

  各新征收项目已按整改措施落实相关房源报批工作。如: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项目,我局邀请仓山镇、湖边村、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到我局开展座谈工作,了解属地房源需求,向市房源调配小组申请相应房源用于项目征收工作。 

  前期胪雷新城因户型缺口导致安置延期问题,目前已在胪峰雅苑项目化解,且胪峰雅苑项目已竣工,目前征收实施单位正在开展交房工作。 

  2对老旧小区引进物业公司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我局已召开3次会议,到属地镇街指导成立业委会、引进物业公司,发挥业委会作用,发挥党建引领,区房管局指导对湖街道的旧康山里小区、金山街道的麒麟苑、上渡街道的飞凤11号楼、仓山镇的金山花园、仓前街道的振兴花园、建新镇的鑫苑小区等小区引进物业公司管理。 

  我局已于2023年12月27日向各镇街发文,要求属地镇街、社区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整治后的小区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3“点题整治”工作成效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通过多样化的检查方式对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已对辖区内的155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工作进行抽查;召开3次物业小区点题整治公共收益推进会来推进该项工作。 

  2. 关于抓主责主业存在短板问题。  

  4)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我局组成3个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前往小区实地走访检查,对做不到位的物业小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挂牌处理。今年来,已作出挂黄牌处理6家,通报68家,约谈39家。 

  5)前期物业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我局已按照需要入驻中心办理的要求,将所有需入驻办理的项目以非常驻的形式入驻中心办理。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榕房物2007〕1183号)精神,由区房管局对须通过招投标确定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招标前指导申请人注意相关事项,招标过程中,由市房管局抽取专家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后,由区房管局对备案材料严格把关审查,确认无误后予以备案。 

  6)信访工作重视不足,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二十大前后,我局积极协调调配房源35套,主动下沉到镇街接访,化解积案。坚持每月区级联合接访日,组成若干接访小组下沉到镇街开展接访工作。针对区委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后出现的各类信访事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和信访户的沟通交流,尤其针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做到主动上门,热情关怀,耐心解释,细心引导,最终以“走心”的方式化解了群众心结。例如:2023年6月我局收到国家信访局交办件,关于我局退休职工陈德铭反映其在职期间职称评定及待遇相关问题的信访投诉。我局主要领导主动作为,获悉相关信访事项后第一时间主动登门拜访七十余岁高龄的陈德铭同志,在表达了组织对离退休老职工关怀的同时,进一步深入了解了案情,并立即做出了相关化解维稳工作的部署。在随后的省信访局局长吴立新同志来我区接访活动中成功化解了该信访事项,会上我局迅速、有力、有效的信访化解工作成效也得到了吴立新局长的首肯并口头表扬。自收到该信访化解任务的两周内,在局领导的积极推进下,陈德铭同志化解了心结,签署了息诉息访协议书。 

  3.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问题。  

  7)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严格,部分重要文件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 

  局党组会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并做出严肃要求,要求今后不再出现该情况;今年我局已根据实际撰写并经主要领导把关审阅,已向区委宣传部报送《仓山区房管局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分析报告》《仓山区房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8落实专题报告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局党组会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仓山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撰写《仓山区房管局2023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报告》和仓山区房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并经主要领导把关后上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9)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已加强对12345投诉件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0回应群众关切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区委巡察组提出的2022年19件群众不满意件,我局做到件件剖析,案案化解,目前已完成19件不满意件的群众解释、化解和满意率修复工作。 

  11)未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需入驻中心办理的要求,将所有需入驻办理的项目以非常驻的形式入驻中心办理。 

  3.关于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2)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马尾大桥及其连接线工程项目申请执行情况:仓山房管局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仓山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全部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提交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仓山法院以生效判决系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认为应该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而退件;仓山房管局同时也将这批案件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生效判决仅是驳回被征收人诉讼请求,应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在仓山法院和鼓楼法院来回协调多次均未果的情况下,2023年3月31日,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前往仓山法院协调该系列案件的执行立案事宜。于2023年4月6日向福州中院申请指定管辖,福州中院监督部门电话(87073217)告知仓山法院向中院提交指定管辖申请;7月13日福州中院监督部门电话告知由仓山区法院管辖,但我局去仓山法院立案时又被同样的理由拒收。7月22日我局再将执行的相关材料邮寄给福州中院监督室,9月20日我局与仓山法院督查室沟通,接待人表示已经打报告给福州中院解释不属于他们管辖。10月18日,我局到福州中院执行服务中心反映,再次提交了指定管辖申请书及申请执行材料,未回复;我局于11月8日及后面多次向福州中院反应指定管辖问题,目前未给予答复,后续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福州中院及时处理,积极协调法院,请求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②东部3#农民新城地块(福州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福建省高院于2023年10月30日作出判决,撤销我局对严子德、严志伟、严铖、严孙盛、严子琴、黄秀英(代严子雄)等6户作出的《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决定书,后续我局将对该6户作出变更协议决定书,故该6户暂不需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备注:因区委政法委分别于12月5日、12月13日、12月20日召开研究会,要求城门镇政府与征收公司对该批被征收户进行协商整改,故我局目前暂缓对其作出变更协议决定书。现协商未果,我局于2024年1月2日对上述6户作出《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告知书》,1月3日通知6户被征收户前往三江口公司领取,6户均未到场领取。1月4日我局邮寄送达上述告知书,其中严志伟户拒收退件,后电话要求再次邮寄其要求的地址,于1月8日再次邮寄,1月9日快递物流显示已签收。1月10日收到严子德、严志伟、黄秀英三户申辩意见书。1月11日公司核对变更决定书时发现严子德、严志伟、黄秀英三户建筑面积有误,故重新出具更正情况告知书并于1月12日邮寄,上述三户于1月14日签收。变更决定书已于1月24日邮寄送达,1月25日签收。 

  ③公房拆迁更名,因疫情影响无法召集相关部门参加更名专题会,疫情结束后于2023年3月29日已完成相关更名。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3)加班费发放随意。 

  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在党组会集体研究并做出明确要求:以考勤打卡记录和实际加班工作情况作为发放加班费的基本依据,并经科室负责人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方能发放加班费。 

  14)打车费报销较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党组会上集体研究并做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财务把关审核打车报销手续,避免出现大量上班时间参加会议、送材料等名目的打车报销情况。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5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亲自抓,办公室专人负责从严治党日常工作。 

  ②年初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清单,并有效落实; 

  ③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传导和落实到位;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和主题教育,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2023年度1.13,4.21,4.27,7.14,9.27,11.24,12.14多次研究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16)抓廉政风险防控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12月14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对全局各科室重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要求各科室自行排查。 

  ②12月22日组织党组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集中梳理全局各项业务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③上下半年开展两次廉政谈话,全覆盖到全局干部职工。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7)以专题会议代替党组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巡察期间,我局已立整立改,2023年3月29日开始公房更名业务先经专题会研究,后再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18攻坚克难韧劲不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①经梳理,未回迁安置项目系对接安置于东部1#B地块和东部1#9#西侧地块。其中,东部1#B地块我区于2021年10月完成拆旧交地工作,期间系因规划局土地报批、出让等工作延后,安置房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始建设,导致前期无法组织选房回迁工作。已于2023年12月27日完成选房工作,共计2.61万平方米。东部1#9#西侧地块对接的2.81万平方米,因地块未启动出让建设工作,导致该地块暂无法组织选房回迁等工作。为化解该地块的逾期问题,三江口指挥部拟计划将东部1#9#西侧地块对接的征收项目涉迁户调整至东部1#B地块安置。目前,东部1#B地块剩余房源三江口指挥部已预留,正在进行方案拟定和可行性讨论工作。 

  ②房管局党组加大攻坚力度,2023年下半年,房管局负责的区委重点工作中的征迁工作已获得市级第二名成绩。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9)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将返聘的人员全部清退。 

  20)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业务了解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带头,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团结协作起到了明显的促进提升作用; 

  ②分管领导及时召开各科室业务研讨会议,包括科室负责人在内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4.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支部书记亲自抓“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亲自参与党小组会议,组织召开支委会及党员大会; 

  ②支部于2023年9月换届,换届后的支委组织委员和两个党小组组长分工负责“三会一课”记录本的填写并严格落实会议签到。 

  22)换届流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根据上级要求,支部于2023年9月进行支委换届选举,换届程序和结果及时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②换届选举大会后,支委即进行班子分工。 

  23)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机关支部提前部署通知每次的党课学习活动,做足课程安排,特别是主题教育过程中,提前将党课活动报主题教育联络组备案; 

  ②今年来,支部党课党员参与率显著提升。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4)房管局党组抓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在2023年3月至4月巡察期间及2023年12月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精神,部署工作安排; 

  ②已按照有关要求,提前谋划部署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个人发言提纲等材料中。 

  ★(25)“公房租金拖欠”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①已联系到部分欠租人员,沟通在时限内结清租金。 

  ②对于使用常规方法仍无法有效追讨的租户,我局已对接律师,沟通诉讼流程;目前,仓山法已立案(2024)闽0104网申866号2024)闽0104网申868,待法院开庭审理。 

  加强公房业务工作的责任管理,党组班子带头,自上而下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将自管公房租金收缴工作扛在肩上,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关于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26)驻区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日常整改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 

  我局已对整治后的老旧小区且属地镇街还未成立宜家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兜底管理的镇街上报区政府,建议由区效能办进行督办。 

  3.关于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还需努力的问题 

  27)房管局党组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中完善的规章制度未能长期坚持,制度化、长效化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 

  ①支部书记亲自谋划部署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计划落实; 

  ②今年来,房管局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活动,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研学活动。合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 

  ③已着手开展常态化机关考勤检查。 

  4.关于推动巡视整改长效化还有所不足的问题 

  ★(28)房管局党组负责牵头2019年省委巡视五组反馈仓山的‘回迁安置工作滞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经完成省巡提及逾期项目的选房工作,共计34.81万平方米、4434套。余23套、0.15万平方米未选房安置,系显昌地块对接的原福州显昌汽车配件公司地块前期开发及原福州显昌汽车配件公司规划河道以南地块前期开发项目,因原安置地用途调整且未配建安置房,导致无法按时回迁,需调整至其他安置房项目安置。现已明确调整至安平佳园、湖际佳园和湖滨北苑出让地(湖滨府)安置,并将相关房源交由三江口指挥部、属地镇街和征收实施单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整改2 

  1.针对“攻坚克难韧劲不足。”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梳理,未回迁安置项目系对接安置于东部1#B地块和东部1#9#西侧地块。其中,东部1#B地块我区于2021年10月完成拆旧交地工作,期间系因规划局土地报批、出让等工作延后,安置房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始建设,导致前期无法组织选房回迁工作。已于2023年12月27日完成选房工作,共计2.61万平方米。东部1#9#西侧地块对接的2.81万平方米,因地块未启动出让建设工作,导致该地块暂无法组织选房回迁等工作。 

  ②下一步措施:为化解该地块的逾期问题,三江口指挥部拟计划将东部1#9#西侧地块对接的征收项目涉迁户调整至东部1#B地块安置。目前,东部1#B地块剩余房源三江口指挥部已预留,正在进行方案拟定和可行性讨论工作。 

  完成时限:争取在20246前完成整改。 

  2.针对“公房租金拖欠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处位于仓山区金浦小区的在管房产,经复核,该承租人历史积欠租金共8826.12元,现已缴纳4212.00元,还有4614.12元未缴纳。 

  未完成整改原因:欠租人个人及家庭开支大,我局分批追缴其欠缴租金 

  下一步措施:继续追缴其剩余欠缴租金 

  完成时限:争取在20246前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44225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77号房管大楼,邮政编码:350700;电子邮箱865585485@qq.com  

    

    

    

  中共福州仓山区住房保障 

  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