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规〔2024〕4号)文件,闽榕茶业有限公司申报新购置茉莉花茶生产加工等设备奖补项目。根据文件要求,我局于8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前往闽榕茶业有限公司查看新购置设备。经现场查看,闽榕茶业有限公司有茉莉花保供基地、厂房车间,2023年新购茉莉花茶生产加工等设备有投入生产使用,符合申报文件要求。
特此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致电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1-83135027,反映情况。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