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旅部文市发〔2003〕31号《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现对福州市仓山区畅游电境网吧(个人独资)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筹建项目予以公示。
经营场所名称:福州市仓山区畅游电境网吧(个人独资)
经营场所地址:仓山区鼓山大桥南连接线南侧,福峡路东侧海月龙郡(三区)(海月龙峰)C区15号楼05单元店面
许 可 项 目: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筹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姓 名: 林祖强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77.6.18 民 族: 汉
场所情况:场所面积为280㎡,拟经营电脑台数为65台,该场所具有产权证明,所处楼层为一层,没有位于居民住宅楼内,与最近
的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超过200米,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的设立要求,拟同意筹建。
如对上述申请许可审批的文化经营场所有存在异议或需要求听证的,请予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11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或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我局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按规定安排听证,如无异议和听证要求,我局将按规定予以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0591-83588391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头支路66号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收
邮 编:350007
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3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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