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20号)及《仓山区关于发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信贷贴息补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拟对我区第三批2023年台风受灾主体进行信贷贴息。现将第三批2023年台风受灾主体信贷贴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州市仓山区金融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仓山区第三批2023年台风受灾主体信贷贴息表
福州市仓山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陈丽媛,联系电话:0591-63663130)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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