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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二)

来源:仓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4-2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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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

名称

处罚决定

书文号

违法行为

类型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

决定书日期

备注

1

对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福州鑫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仓)安监罚〔2020〕2号

安全生产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20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