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清单 |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规定工作责任 |
福州创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66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2023/11/6 |
|
2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规定工作责任 |
崔军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4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50元整 |
2023/11/6 |
|
3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规定工作责任 |
王兴红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6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50元整 |
2023/11/6 |
|
4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翁榕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1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5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邹琼芝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6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6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李方碧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6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7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李学中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施琪皓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6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林庚辉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董天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1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秀娟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6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2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郭芳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6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3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施巧芬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潘榕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5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吴凌冰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6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王妃双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7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罗小清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林小青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1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吴棕元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2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胡慧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21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王六梅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22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黄晓丹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23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潘昌文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2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江进天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25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林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6 |
|
26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吉建钢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64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50元整 |
2023/11/6 |
|
27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杨荣师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7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28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陈晓玲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8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29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陈永祥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79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0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梁建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0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1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瞿爱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2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2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洪安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3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3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程友芳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4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4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洪秋金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6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5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徐益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88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6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洪爱香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2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7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王添俤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3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8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徐天水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4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39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林秀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5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40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林国禄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6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41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文浩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698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6 |
|
42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规定工作责任 |
福建博壮壮食品有限公司仓山区滨洲路分公司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5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2023/11/7 |
|
43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翁榕综合零售便利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5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7 |
|
44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施庄小吃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6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7 |
|
45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凤港鱼丸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7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7 |
|
46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何辉亮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3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7 |
|
47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王小平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4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7 |
|
4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崇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4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方家伟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黄少琼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0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1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郑美榕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2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郑美锋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3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王经全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栩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5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林伟伟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11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李德良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6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李国亮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7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赵建新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刘素英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5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李燕飞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1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赵其兵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1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赵天富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2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杨世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3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杨开英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刘超梅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5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刘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6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镜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7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顺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2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优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6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刘国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
7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李星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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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刘丽萍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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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许新荣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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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杨巧容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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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杨富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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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翁晓亮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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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洪建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3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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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林亮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6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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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瞿凤银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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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叶翔微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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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圣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3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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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黄自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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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张金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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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唐碧英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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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俞云钦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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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高耀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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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伍燕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4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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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孙治红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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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赵文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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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袁有财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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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谢兰凤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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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谢资建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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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陈国雄 |
仓城罚决字〔2023〕第312号 |
城乡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肆元柒角捌分。 |
20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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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工地车辆未经冲洗上路 |
福建创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5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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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 |
福州唐盛龙物流有限公司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3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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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规定工作责任 |
黄上学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6号 |
垃圾分类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5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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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擅自搭建、封闭阳台或者装修、改造建筑物外墙、门面 |
陈彦标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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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陈秋洋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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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王海涛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5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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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余国荣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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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吴万达餐饮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0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
101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秋菊餐饮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1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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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张记食品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2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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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叶小华小吃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4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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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福州川田石化有限公司 |
仓城罚决字〔2023〕第324号 |
公用事业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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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工地车辆未经冲洗上路 |
福建省戍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6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202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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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千客文具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9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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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福州市仓山区光影元素精品店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70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
202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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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郑国华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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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潘煋乐 |
仓城当罚决字〔2023〕576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10元整 |
202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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