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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8-3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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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权责事项共149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公共服务50项、其他权责事项20项。权责事项中需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