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 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 | 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系统内普法 |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集体法治学习培训 | 全年 |
系统内普法 | 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行政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普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 贯穿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全过程 |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行政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普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 贯穿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全过程 | ||
经营者 行政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结合工作宣传 | 1.贯穿于政府制定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全过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周年 | |||
2 | 仓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公众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 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 |
执法检查中普法、宣传材料等 | 执法检查中普法、宣传材料等 | 结合世界粮食日、粮安宣传周、粮食安全执法等广泛宣发、普法 |
系统内普法 | 系统内干部 | 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 | 学习交流会、宣传材料、宣传栏等 | 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播放宣传片等 | 全年持续开展 | ||
3 | 仓山区科技局 | 系统内普法 | 全体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法治讲座、会议、网站学习等 | 全年持续开展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大众、企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2.《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3.《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4.《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 |
公园、工业园区等公共场所 | 现场解答、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 2022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