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责任 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22 |
福州市仓山区统计局 |
系统内普法 |
党组中心组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
专题学习、电视、微信、横幅、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1、利用统计业务会议、培训宣传统计法规。 2、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3、结合企业纳统、走访、现场数据核查等时机,进行统计普法。 4、结合执法检查宣传统计法规。 |
全年 |
统计局干部职工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
贯穿全年统计各项业务、培训、检查等工作 |
|||||
统计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 |
贯穿全年统计各项业务、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和调研中。 |
|||||
社会面普法 |
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统计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等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 |
结合民法典宣传活动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现场(网络)宣传活动;贯穿各项统计业务培训,检查等工作。 |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执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 |
结合执法检查宣传统计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