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市两级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快从重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急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并串通涨价,扰乱民生物资市场价格秩序,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全区各类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应急状态下政府制定的价格干预等措施。
三、如有发现恶意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