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公共环境安全、卫生、整洁,现就开展全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以防治疫情为主的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切实做到各类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
二、各主管部门定时组织对商场、超市、宗教场所、渡口、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以及客运车辆、环卫设施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防疫消毒消杀。
三、各垃圾收集点设立废弃口罩有害垃圾桶,市民应将使用后的废弃口罩丢入有害垃圾桶,环卫部门负责封袋收运焚烧处置。严禁违法收集废弃口罩。
四、全区范围内暂停大排档、早夜市、临时市场经营活动。
五、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安全管理,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