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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镇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来源:仓山区城门镇 发布时间: 2020-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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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口办、各村: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平安清明。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仓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仓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和仓山区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全面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骨灰楼堂等场所现场祭扫以及人员上山祭扫,鼓励群众采取“云祭扫”的方式缅怀先人。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清明节期间及前后4月1日-4月10日)城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总部,负责处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4月4日-6日清明期间在林浦山瑞迹寺、海军后勤部后山、清凉寺、城门山大顶峰内设立四个森林防火指挥分部,同时安排20人机动处置队伍力量。全面负责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值班实行包村制,值班时间8:00-18:00,各村应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应急预案,包点包人,尤其是重点区域要加强管控力量;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区域,负责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做到每个山头有责任领导、有责任护林员、有扑火救援队。 

  清明节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具体如下: 

  1.镇党政办:负责召集森林防灭火会议,督办森林防灭火工作; 

  2.镇安监办:负责监督、管理全镇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承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做好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相关工作。按照区林业局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部署工作。 

  4.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开展文明祭扫教育,倡导民众网上祭扫,防止清明祭扫带来的人员流动聚集,减少因安葬与祭扫而引起的森林火灾隐患;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通过网络祭扫的形式缅怀先人,改革烧纸钱、焚香、放鞭炮的祭祀陋俗,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5.镇财政所: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资金保障。 

  6.镇卫计办: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7.镇城管办:负责协助做好清凉山公园管辖景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同时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 

  8.镇武装部:负责协调当地驻军参加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9.城门派出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力量参与林区周边村消防安全保卫或火灾扑救工作,防止山火进村;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临时封闭林区道路,引导车辆通行,开展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 

  10.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组织编制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森林防灭火措施,做到每个山头有责任领导、有责任护林员、有扑火救援队。 

  11.镇效能办:督查各指挥分部成员、应急队伍在岗在位情况,检查落实森林防火物质准备。 

  二、强化值守,把好关卡 

  (一)清明防火时间:4月1日至4月10日;重点时间:4月4日、5日、6日。4月1日-4月10日严格执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防火值班的检查,防止脱岗、漏岗。要及时准确核查反馈卫星热点信息和群众报告的火情信息,并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二)各村进山路口:各村要设立疫情防控、移风易俗服务点,进行路口把控,禁止民众上山祭扫,建议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严格按照区里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群众劝返解释工作,防止人员聚集产生交叉感染。 

  (三)重点路口:在林浦山瑞迹寺、海军后勤部后山、清凉寺、城门山大顶峰进山路口由保安设卡禁止机动车辆上山,禁止市民携带爆竹、香火、纸钱、汽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和火种进山。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各村要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对林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严防死守;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 

  三、强化部署,精心准备  

  (一)物资准备 

  按照区防灭火指挥部要求配齐,所有物资和设备3月31日之前完成采购和准备工作,另调配2部洒水车。 

  (二)人员准备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包村干部及镇本级防火专业灭火力量应按通知要求全部到位。(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2.各村森林防灭火护林员全部到位。(责任部门:各相关村) 

  3.相关村村两委及全体干部全部到位。(责任部门:各相关村) 

  4.由镇工作人员、村干部、保安组成27支应急消防队。(责任部门:镇指挥部) 

  (三)车辆安排 

  清明节防火重点由镇城管办、保安公司自行提供四部皮卡车,由森林防火指挥统一调配使用。(责任部门:镇指挥部) 

  四、注意事项 

  1.各指挥分部的灭火物资,原则上需在4月4日前由保安车辆负责运送到位。 

  2.4月4日至4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6:00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全部下到各自所负责的片、村,督促指挥片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要建立必要的护林员巡逻,值班,监督管理,警、民森林联防工作机制,报警与灭火,灾后处理工作机制,物资储备调集制度等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警或火灾,应严格按照扑救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做到“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 

  4.要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所拨资金需专款专用,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按要求做好物资储备。 

  5.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遇有突发情况,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镇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83499269。 

  7.如发生火情,由驻点的保安及时通知指挥分部指挥长,由指挥长上报,并安排驻点队员、保安、护林员开始灭火工作。 

  8.4月1日-4月10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值班表,并由村主任于每天下午5:00之前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零火情以及消防灭火物资消耗情况的报告。                        

    

    

                           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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