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文件精神,现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仓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通知》(仓政综[2020]296号)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编制的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仓山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科技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率,突出重点精准扶持,结合我区实际,在对我区历年出台的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仓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二、目标任务
增强科技创新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
三、主要内容
《仓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涉及五个方面共8条。
第1条,明确了对我区推荐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获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的配套办法。
第2条,明确了对我区企业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办法。
第3条,明确了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办法。
第4条,明确了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奖励办法。
第5条,明确了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奖励办法。
第6条,明确了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奖励办法。
第7条,明确了对我区新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的补助办法。
第8条,明确了对我区新认定的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的配套办法。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