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文件精神,现就《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仓山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仓工信〔2022〕10号)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编制的背景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企业,推动有效投资,组织开展2021年度仓山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政策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根据《仓山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仓政综〔2020〕370号)文件精神,结合仓山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仓山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仓工信〔2022〕10号)。
二、目标任务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企业,推动有效投资,进一步促进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三、主要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仓山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包含上规模奖励、临床试验奖励、 药品一致性评价奖励、医疗器械奖励、人才补助五个申报专项,对基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程序做了规定。
1.上规模奖励专项明确了对我区生物医药企业首次达到主营业务年收入目标的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
2.临床试验奖励明确了对我区生物医药企业自主研发的生物制品、1-6类中药、1-2类化学药品(创新药物的分类及界定规则,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注册分类标准适时调整)分阶段给予资金扶持的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3.药品一致性评价奖励明确了对我区生物医药企业通过参比制剂备案并进口原研药开展药学研究的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4.医疗器械奖励明确了对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我区落地生产的单品种的奖励办法。明确了对我区生物医药企业获得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实现销售的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5.人才补助明确了支持我区企业引进紧缺的生物医药专业人才(受聘人需与我区生物医药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的补助标准、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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