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编制的背景
《仓山区民宿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已于2021年11月经区政府研究印发,有效期两年。为促进仓山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近年来民宿备案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省市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有关精神,我区组织起草《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
二、目标任务
加强仓山民宿业的规范管理,提升“仓山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民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 定义与范围
明确了仓山民宿的定义及本意见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 仓山民宿的要求
明确了仓山民宿申办和经营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设施、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生态环保等方面。
第三部分 管理机制
明确了仓山民宿的管理机制,参与经营的民宿业主及民宿实际经营管理者负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民宿所在地的镇街履行辖区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行业监管职责。
第四部分 申报程序
明确仓山民宿的申报程序,民宿经营者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各相关镇街初审通过后,仓山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现场核验,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
第五部分 监管与投诉
各有关职能部门、镇街应依法加强民宿动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仓山民宿经营者应在民宿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12301。
第六部分 其他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仓山区民宿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仓政综〔2021〕340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468181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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