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编制的背景
为促进仓山区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近年来民宿备案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省市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有关精神,我区组织起草《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
二、目标任务
加强我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提升“仓山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民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 定义与范围
明确了仓山民宿的定义及本意见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 仓山民宿的要求
确定了仓山民宿备案和经营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第三部分 管理机制
参与经营的民宿业主及民宿实际经营管理者负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民宿所在地的镇街履行辖区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行业监管职责。
第四部分 备案程序
民宿经营者向所在镇街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仓山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进行联合现场核验,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
第五部分 监管与投诉
各有关职能部门、镇街应依法加强民宿动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形成长效机制。
第六部分 其他
本意见由仓山区人民政府进行解释。明确意见施行的期限。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468181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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