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运输及杜绝工地路面污染导致的扬尘问题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扬尘污染管控要求,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镇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仓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进展
《仓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细化《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上位法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建设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各镇街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归纳汇总了建筑垃圾运输滴撒漏、未密闭等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及执法部门,完善了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制度及渣土车停车场管理要求。
三、主要内容
《仓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共分为四个部分:
一、总则:主要介绍制定依据和管理对象。
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主要阐述单位或者个人在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程序。
三、建筑垃圾场地管理:主要规范建筑垃圾场地管理秩序。
四、法律责任:主要阐述违反本文规定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简志华 联系电话:13055272867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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