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进仓山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要求,提升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镇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仓山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进展
全面推进闽江流域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最终实现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2023年底前,在前期完成仓山区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情况,并开展整治工作。
2024年底前,在基本完成仓山区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持续巩固排污口整治成效。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三、主要内容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五大部分、3个附件:
第一部分整治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方案任务要求结合仓山实际合理设置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排查溯源整治。明确入河排污口排查范围及内容以及整合历史成果、开展补充排查、分类溯源整治等3个工作步骤。
第三部分严格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严格规范审批、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监督监测、组织定期核查、严格环境执法、营造共治氛围等6方面强化排污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考核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要求与措施,压实各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的责任,合力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目标任务落实。
第五部分任务时间安排。明确各单位任务时间安排。
附件1是《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明确三大类11小类排污口整治具体要求。
附件2是《 镇(街)入河排污口清单》,明确排污口信息填报要求。
附件3是《入河排污口巡查记录》,明确入河排污口巡查记录内容。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0591-63500611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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