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印发<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牵头拟订《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仓山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局自2024年3月8日开始,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截至2024年4月8日,共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2条,2条意见均非针对公布的《仓山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清单内地址的修改意见,故未予采纳。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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