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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仓山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2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12-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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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印发<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牵头拟订《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仓山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2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局自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截至2024年12月15日,共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3条。其中1条意见为针对清单公布地址不准确的修改意见,经镇街核实后拟予以采纳。另外2条意见均非针对公布的《仓山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清单内地址的修改意见,故未予采纳。

 

 

                             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