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河长制、河长日工作机制落实,在全区河湖水质稳定达标之前,常态化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推动全社会共守水清岸绿美好家园。推进主要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工程。
二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非规工业园区的污染整治,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快推进闽江流域仓山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闽江流域上下游水质监测预警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通航河流、航运码头、往来船舶等污染防控和应急响应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管”的工作要求,推动源头治理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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