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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5-1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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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改审批〔2019〕60号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医大肝胆〔2019〕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片区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肝病和肝癌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019-350104-84-01-012000),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洪湾北路东侧、金塘路北侧、金林路南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299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科研楼、医学中心、教学中心等用房,以及地下室、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 

  四、工程设计 

  (一)总平面及建筑:同意项目总平面设计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结构:基本同意结构设计方案。 

  (三)给排水:基本同意给排水工程设计方案。 

  (四)暖通电气:基本同意暖通电气工程设计方案。 

  五、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93649.77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224312.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949.1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40000.00万元),预备费7387.8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41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总概算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