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报送的《关于重新申请审批福州市雁山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市政[2019]35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5年8月4日以榕发改审批〔2015〕165号文批复了福州市雁山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司提出,因江南CBD片区整体控规调整,导致雁山路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发生较大变化,现申请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完善片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雁山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15-350100-48-01-00792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江南CBD片区内,雁山路起点接已建公园路(拓福下穿通道),自西向东延伸,终于规划前横南路南段交叉口;美墩路起于现状朝阳路,自北向南延伸,终于雁山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雁山路和美墩路两条道路,其中:雁山路修建长度为480米,红线宽41米;美墩路修建长度为320米,红线宽2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雁山路-城市次干路,
美墩路-城市支路;
(二)设计行车速度:雁山路-40公里/小时,
美墩路-30公里/小时;
(三)设计荷载: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桥梁-城A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898.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4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114.9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9679.74万元)、预备费4140.6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3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5〕165号、榕发改审批〔2015〕240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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