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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6-1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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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改审批〔2019〕80号

  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的《关于申请重新批复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71025日以榕发改审批2017197文批复了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校提出,因工程费用时价变动,造成总投资发生较大变化,现申请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7-350104-82-01-07268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乐群路18号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43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0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地下3层的地下室(地下一层为体育活动室,地下二层为人防地下室兼停车库,地下三层为设备用房)、地上篮球场、乒乓球场及新校门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算为12206.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988.61万元(建设用地费6526.41万元),预备费270.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建设工期:12个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教育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7〕197号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