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坂昌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市建〔2022〕10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坂昌路道路工程(项目编码:2210-350104-04-01-975679)建设,对完善片区路网,改善片区出行条件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仓山区南二环与则徐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含新建坂昌路和高坂路雨水管道改造及路面提升改造两部分。坂昌路道路长度为279.591米,红线宽度为1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等。
五、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058.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69.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686.4万元)、预备费160.5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决定对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不再核准招标。
九、节能评估: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25吨标准煤,请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遵守节能减排相关规定,控制能耗,落实节能措施。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仓山区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并按基建程序批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及相关规定;项目须报生态部门批准并按有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做好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项目在施工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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