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裸露土地扬尘监管监控机制,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散装货物运输车监管,杜绝“滴洒漏”。
二是完善码头、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和监控设施。全面开展降尘监测工作,健全空气质量与降尘考核评价体系。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污染防控,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完善污染天气联防联控。
三是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贯彻落实新噪声法,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工业企业等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完成新一轮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优化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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