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浦下村旧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8】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仓山区后坂路西侧,南江滨西大道以南、连江南路以东。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浦E路、雁头路,其中浦E路道路全长324米,宽度18米,沿线设置1座跨河桥梁;雁头路道路全长1440米,宽度41米,沿线设置跨河桥梁和箱涵各1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综合管廊、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浦E路、雁头路,其中浦E路(起点桩号K0+040至终点桩号K0+316.839)路道路全长324米,宽度18米,双向两车道,沿线设置1座跨河预制预应力砼空心板梁桥(浦E路K0+285处桥,最大跨径22米,总长22米);雁头路(起点桩号K0+000至终点桩号K1+440(不包含与纵三路交叉口))道路全长1440米,宽度41米,双向六车道,沿线设置跨河预制预应力砼空心板梁桥(雁头路K1+202处桥,最大跨径16米,总长48米)和K0+222钢筋混凝土箱涵钢(总长202米)各1座。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涵洞、桥梁、综合管廊(含基坑支护)、排水管道(雨水、污水)、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通信管道、交通电气、交通及安全设施、绿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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