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保护提升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以 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0487号)、专题会议纪要[2020]64号、[2020]6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额约28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括: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保护提升工程等;内容包括:建筑立面、停车场、村道市政、历史建筑修缮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时暂无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工程费用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按实结算。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50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5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同时具备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历史街区施工业绩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仍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相关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个单位。(6)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有效的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应由同时具备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贰级及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成员;(8)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5-06 09:00:00 至 2020-05-11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5-22 09:45: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 , 邮编: 350009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565120 , 传 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 , 邮编: 350028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06 , 传 真: 0591-87623982
联系人: 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0591-8759176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5号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 0591-8775155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2 0591-8759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