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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温厂房项目公示

来源:福州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19-02-1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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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温厂房项目位于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其已建的办公楼建筑产权证面积为2203.15平方米。地铁5号线金林路站-金华路站区间规划线路从该项目地块穿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需将已建的办公楼按照不超过该项目产权证面积还建安置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在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该项目产权证面积2203.15平方米的前提下,总平面规划方案按照现行技术规定要求进行调整,绿地率由15.1%调整为15%,容积率1.741、建筑密度38.4%等指标保持不变。(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gh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92 14日至222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城乡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1)。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督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0170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350026。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原批总平方案 

 

  原批总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