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gh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9年2 月 14 日至 2 月 22 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3)。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督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0170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350026。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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