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小区二期(35#-49#、幼儿园、地下室)”项目位于仓山区仓山区金洲路550号,建设单位为福州鑫居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要用于拆迁安置。现项目已竣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规划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为提升优化小区景观,在绿地率及停车指标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对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进行调整,将原规划审批的45#楼北侧15+9机动车停车位分别调整至49#楼南侧4个、44#楼西侧9个及35#楼东侧6个;将原审批37#楼西南侧部分停车位沿37#楼西南侧小区道路两侧调整。
因该项目已完成回迁安置工作,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350026。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8号窗口。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5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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