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奥林匹克花园二期C3地块位于福州市晋安区东园村。现建设单位福建五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方案变更申请,因设计疏忽,拟将16#楼地面一层低压室及高压室调整为架空空间。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7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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