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E-17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特殊用地、养老用地,同时增加一条城市支路;特殊用地按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绿地率不少于35%控制;养老用地按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绿地率不少于35%控制。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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